■陳紫雲‧美國紐約佩斯大學會計博士
根據一些歐洲公司所發布的今(2011)年上半年財務報告顯示,這些公司對持有受困之國債(包括希臘政府債券)採用與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Financial Instrument: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目的不同之會計處理方式,進行公允價值衡量及減損。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主席日前對歐洲公司在
希臘國債會計的不一致,表示嚴重關切,並於8月4日致函(註1)歐盟證券暨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ESMA),批評歐洲公司此一帳列於「備供出售證券」之國債會計問題(按:IASB主席於信中表示,僅討論帳列於「備供出售證券」之國債之會計問題,但不討論列於「持有至到期日」或放款之國債會計問題)。
在歐洲,國債會計處理是目前最重要的財務報告問題之一。許多歐洲金融機構現行的作法是將大部分希臘及其他國債歸類於「備供出售證券」。而可能產生的會計問題在於,歐洲金融機構似乎充分利用IAS 39的原則基礎(principle-based),以達到所想要之結果。因為在原則基礎下,個別公司對會計準則可能有不同之解釋,因此對提列為「備供出售證券」之希臘國債減損金額亦有不同。例如,有金融機構使用模型計算,於損益表內認列21%減損損失;有金融機構使用目前市價而認列50%減損損失;有金融機構則僅對合於私人投資人救援希臘計畫之國債認列減損損失,而其他不合於債券交換之希臘債券未予認列;也有金融機構將希臘債券重分類到放款,且未以公允價值評價並認列債券減損損失。
今年7月21日歐盟達成協議擬對希臘進行第二度救援計畫,進一步要求銀行及其他私人投資人參與救援。代表歐洲大銀行的國際金融研究所(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IIF)最近所提出債券交換(到期日至2020年)方案是使用21%損失率。然而,依6月30日市價顯示,希臘十年期國債的交易價格約是面值之一半,即依市價其損失約為50%。
蘇格蘭皇家銀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公布今年上半年財務報告,其將所持有全部(無論是否可參與私人救援之債券交換計畫)歸類於「備供出售證券」之希臘國債,依6月30日市價認列50%減損損失,共計7億英鎊。如果此私人救援方案付諸執行,該行將可在2020年前認列2.7億英鎊之收益,以反映21%之減值損失。但亦有一些想加入私人救援方案之歐洲銀行表示,6月30日的希臘國債市價,由於市場缺乏流動性且銀行並不打算出售(可能係因法國政府要求不要出售該等證券,導致銀行評估已無市場),因此不再合於公允價值,故改採模型計算且以私人救援方案所提的21%損失率認列減損損失(例如法國興業銀行Societe Generale),將其視為貸款人對借款人遭受財務困難所作之讓步。但也有法國銀行將希臘國債,依IAS 39第50E段重分類於放款及應收款項下,並認為這些放款並未受損因此未認列減損損失。
誠如IASB主席所言,公允價值衡量之目的是為反映目前市場價值,可經由使用可觀察之市價(Mark to Market),或使用評價模型來估算市價(Mark to Model)。當無活絡市場時,IASB同意使用評價模型進行評價。然而在金融危機期間,公允價值會計倍受爭議,銀行的說法是抵押債務債券(CDO)並無活絡之市場;但即使確實無活絡市場,銀行仍應參考類似金融工具之市價,除非確無可觀察之市價,銀行始可使用模型評價,依據對預期現金流量之假設計算市場價值。因此,部分金融機構即以目前希臘債券市場流動性差,致已無活絡之市場,成功地說服其會計師使用模型評價,乃根據IIF所提之方案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並減值21%。不過IASB仍認為希臘國債目前是有可參考之市價,顯然反對部分金融機構將希臘國債移轉到第三類資產,使用評價模型計算公允價值的會計處理。
通常IASB並不干涉公司採用其公布準則的判斷方式,然而此一公開反對的舉動既不尋常且無先例,顯見IASB認為一些歐洲公司對希臘國債認列減損損失並不足夠。況且這些歐洲銀行上半年年報顯示出公允價值會計處理之不一致,同樣令投資人擔憂;市場人士擔心國債危機會嚴重影響銀行營運並連帶惡化經濟,而最直接的反映就是近來歐洲銀行股價明顯下跌。此外,國際貨幣基金(IMF)新任總裁(Christine Lagarde)於8月27日呼籲歐洲銀行急需增資(urgent recapitalisation)(註2),外界的解讀是,她可能認為銀行如有足夠資本承擔對希臘等國債券損失,投資人才會有興趣對其資助。但法國央行總裁數日後表示,只有未通過壓力測試之銀行才需要增資。
另一方面,國債之公允價值會計處理不一致,亦引發對會計師之責難,認為會計師執行業務並未採行一致的會計方法,也就是說,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對於不同的客戶有不同之處理方式。不過,會計師則抱怨主管機關未提供適當之指南。歐盟證券與市場管理局(ESMA)在8月底,則已著手調查不同會計方法之差異,及在國際會計準則(IFRSs)下,不同處理方法是否可被接受。
將國債列於無可觀察市價供參之第三類資產確屬少見。然而希臘國債的會計問題,除了衡量公允價值方法之外,還有適用減損會計之問題,即何時認定這些債券已發生損失。雖然「備供出售證券」是以公允價值評價,但其市價下跌損失是帳列至其他綜合損益下,而不必列於損益表,除非證券價值已發生損失(impaired)。依據IAS 39,如果有客觀之證據顯示該資產已發生損失,則需將「備供出售證券」已認列至其他綜合損益下之累積跌價損失,重分類到損益表。在今年上半年前,沒有一家歐洲銀行對希臘債券認列減損損失,而是當歐盟要求歐銀參與對希臘第二度救援,才願意認列損失;換言之,歐洲銀行只有在受困之國家取得救援,才願意對所持債券認列損失,甚至有銀行對於不符合加入救援計畫之希臘國債,仍拒絕認列損失。不禁令人懷疑該些銀行是以何種客觀證據來決定是否引發減損損失,而認列至損益表。
總而言之,歐洲公司在公允價值方法上的一致,不僅使投資人對公司市價可能下跌相當緊張,且擔心在IFRS之下,每一國家可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會計方法。因此,倘若準則制定機關未能早日釐清引發銀行認列減損損失的原因為何,則此不確定性將繼續存在,國債市場仍舊令投資人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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