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第三責任險 建議保額300萬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目前重大車禍案件,第三人體傷的判決金額約在500萬元,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僅賠償220萬元。

從補足缺口角度,專家建議,第三人責任險的投保保額,可設定在每人死殘理賠300萬元。

國泰產險個人保險理賠部經理周鴻霖指出,以法院判決的理賠金額來看,如果只投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建議可以每一人死殘300萬元、每一事故死殘6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50萬元作為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基本款。

根據目前行情,上述基本款投保配置,年繳保費約2,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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