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商業火險搭配第三人責任險 保障加分

文/劉于甄/經濟日報

市面上產物保險公司推出的商業火險理賠專案,新式保單通常都會搭配公共意外責任險。店鋪是公開營業場所,萬一火災發生,損失的不單只是財物,人員傷亡的理賠更需當心。

因此,許多商業火險新式保單都納入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其中除了火災造成的傷亡賠償,也涵蓋食物中毒的理賠費用,加強小頭家營業的保險範圍。

業者建議,投保人選擇保單時,可以在火險主險外,再選擇其他加保項目,如天災危險事故可投保地震險、颱風洪水險,一般危險事故的爆炸險、水漬險、竊盜險等十幾種附加項目。

公共意外責任險主要是因為營業場所不安全或業務執行疏失,而造成第三人身體傷害或財物,建議一併加保;其他如雇主意外責任險、現金險或貨物運送險,若有需要可附屬於火險主保單之下承保。

此外,商業火災保險性質差異很大,店舖、倉庫或工廠風險高低不同,建物位置也會影響風險評估。建物坪數超過200坪,或是非建築物所有人的民宿經營者,通常產險公司會派人到現場評估,另行報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