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大約在20年前,剛到經濟部駐美代表處服務,那時英文能力與對當地的了解都有限,人生地不熟,洽公起來非常痛苦。有次跟一位美方承辦人員通完電話,原認為順利找到窗口就已經謝天謝地,沒想到隔天還收到對方回信,除了把昨天談話的內容記錄下來之外,還附上相關參考資料。這是他在自己的權力範圍之內,給我更多方便,讓彼此的合作更順利,也讓他的工作成果更高。
溝通對我來說是學習的過程,不論溝通對象是機關、企業還是部屬,立場必定跟自己不同,要站在不同立場,深入了解問題,然後從情、理、法思考,要怎麼方便對方達成目的。但是這樣的開放作法是要在控制之內的,要有自己的Policy、Principle、Model,如果超過這些界線,就要設法把情勢挪回來。
找到他的損失,也找出他的機會
推動成果的能力,在公務機關非常容易養成,因為公務就是眾人之事,不論是制訂法規或是作決策,都一定會讓特定對象產生利益與損失,要看出Cost、Benefit還有Opportunity,才有辦法盡量讓不同利益團點頭,即使某一方「勉為同意」,配合度也絕對比強制執行要好得多。
例如:美國的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對許多握有大型企業客戶的會計師事務所來說Cost很大,卻也創造了許多非審計業務的Opportunity。
一切回歸根本
或許有人會問,為了達成成果,老是給人方便,自己會不會吃虧?其實我覺得,只要能夠達到成果,該做的就去做,不必顧慮太多。
例如:一個故事,發生在我大女兒的身上。我從國中開始,就要父親請領清寒證明用來申請獎學金,拿到之後就亂花。後來女兒就學之後,也建議可以用這種方式賺點零用錢,但女兒告訴我:「我們家又不真的『清寒』,不應該占這個便宜。」這點醒了我,自己或許在社會打滾太久,忘記了一切事物終究會回到根本,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所以從長時間來看,表面上占便宜不見得就是真的獲得好處,重點還是在根本,就像打球要練基本動作一樣,只要找到自己的Principle,在可以控制的範圍內盡量讓別人方便,一定對自己要的成果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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