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

美國會計準則修正,2012年須注意之重點

撰文/王曉琪
自今(2012)年申報2011年報開始,在美國已掛牌上市的外國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申報之年報,其截止日期由過去的6月30日,提前至4月30日。另外,以美國會計準則(US GAAP)準備財報的較小型公司 (指市值小於美金7千5百萬的公司),亦須改以XBRL(可延伸商業報導語言)申報年報。針對此兩大衝擊,符合條件之企業宜有所因應。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理事會(FASB)去年對US GAAP做了部分修改。對公司影響較大的為商譽減損測試規定的改變及要求增加公允價值之揭露資訊。



商譽減損測試規定改變


依US GAAP新規定,公司每年至少需進行一次「商譽減損」測試,其測試包含兩個步驟。步驟一為計算存在商譽之報導單位的公允價值,再與其報導單位的帳面價值做比較,檢視是否有公允價值低於其帳面價值之情形。此步驟涉及到評價方法的選擇,輸入值的決定和相關資料收集之準備。對於許多公司而言,由於公司本身較缺乏評價這方面的了解及專業知識,因此常尋求外部評價專家的協助來準備步驟一之「量化分析」,導致準備時間拉長和須花費的成本較高。有鑑於此,今年1月1日起,US GAAP允許在做步驟一前,公司可以選擇做「質化分析」,即是分析公司所處的經濟環境、產業和市場情況、成本結構變化、本身營運及財務等相關因素,說明是否有超過50%的機會,公司存在商譽之報導單位的公允價值會小於其帳面價值。公司經此評量後,如果發現有超過50%的機會存在商譽之報導單位的公允價值會小於其帳上價值,就必須按前述步驟一規定,做量化分析;反之,若無超過50%的機會,則可不必做量化分析。FASB強調,公司需要仔細地將其準備的質化分析「書面化」。


要提醒的是,雖然以上所述為質化分析,公司有時還是需要以量化的資訊來佐證質化。例如,公司若主張未來營運會有所成長,還是需要準備財務預測等相關資訊來佐證。另外,FASB在結論基礎中提到,當距離上次計算存在商譽之報導單位的公允價值越久,越難以質化分析來做結論,因此公司要判斷採取質化分析是否仍然適當。FASB也希望公司將針對商譽減損測試所做質化分析的結果及所考慮的因素在其財務報表做揭露。


公允價值揭露資訊增加


在US GAAP下,公允價值之衡量等級,按衡量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所用的輸入值區分為下列三個等級-第一等級(Level 1):相同資產或負債於衡量日之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未經調整);第二等級(Level 2):除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屬於該資產或負債之市場直接可觀察(如價格)或間接可觀察(如自價格推導而得)之輸入值;及第三等級(Level 3):非基於該資產或負債之可觀察市場資訊之輸入值(非可觀察輸入值)。由於Level 3沒有一個直接或間接的交易價格可以作為評量,可信度最低,US GAAP要求企業應揭露足夠資訊,使財務報表使用者得以評估用以產生衡量金額之方式及輸入值,今年1月1日起,針對公允價值之衡量分類為Level 3的資產與負債須增加揭露以下的資訊:

1.揭露使用於評價方法中使用之重大輸入值的數值;

2.針對重大輸入值對公允價值影響(敏感度分析)及重大輸入值彼此的關係以敘述性方式揭露;

3.公司須揭露決定公允價值的「評價過程」。


另外,US GAAP要求公司針對雖非以公允價值入帳,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揭露其公允價值衡量等級及評價方法及重大輸入值。


由於公允價值之衡量分類為Level 3之金融資產及負債較為複雜,揭露內容的程度需專業判斷,建議公司提早檢視目前衡量公允價值的資料及過程,並與其內部及外部的評價人員、複核評價的管理階層、簽證會計師,儘早討論須額外準備或提供的資料,以因應增加揭露的要求。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2.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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