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

從企業導入IFRSs看資訊系統因應之道

【撰文/諶家蘭】
國際會計準則(IFRSs)已成為全球資本市場之單一準則,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亦成為國際資本市場之趨勢,我國第一階段的上市上櫃公司、興櫃公司及金管會主管之金融業,應自2013年開始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第二階段的非上市上櫃及興櫃之公開發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應自民國2015年開始依IFRSs
編製財務報告,並得自2013年開始提前適用;
同時,企業首次採用IFRSs並於2013年所編製之各季報表,須包括2012年各季以IFRSs編製之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以做為比較期間。企業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將造成財務會計環境的改變,對於企業會計政策選用及財務報告編製產生全面性的影響,亟需資訊系統之變革、整合與支援,其所牽涉議題耗時費事,值得企業深思。
國際會計準則規範多為原則性與概念性之規定,讀者非深入研讀及探討不易瞭解,專業會計師與企業財務主管經由點滴累積知識與經驗,並藉由知識分享與問答集,企圖解決和瞭解相關之困惑與疑難。因此,可以預見在國際會計準則直接採用與執行轉換過程中,不免產生許多實務上的議題與困難,無論是會計專業方面問題或是資訊系統方面困難,都是環環相扣互相影響,資訊系統因企業導入國際會計準則所帶來的衝擊,應自導入議題著手,進行議題分析和解決方案實施。

主要導入議題

首次適用 不確定性挑戰
首先,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常見的議題,包括:
1.企業選定會計政策後,原則上應全面追溯重編,以建立初始之資產負債表開帳數,包括所有資產及負債應依IFRSs認列、除列、重分類及重評價,這些對於企業財會人員並非易事,負擔很重,並有賴資訊系統支援與配合;
2.IFRSs陸續修訂中,修訂的內容一再修改,生效日期亦多所拖延,企業在直接採用和轉換過程中造成困擾,資訊系統是否全面更新和調整因而舉棋不定;
3.一般非公開發行公司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為配合上市櫃或公開發行之母公司同時實施IFRSs直接採用和轉換,究竟應依循Full IFRSs或是IFRSs for SMEs或是Modified IFRSs for SMEs,尚未見經濟部公告其決議及預定實施日期。為求配合政策法規,業界必須隨時與主管機關保持連繫,以便掌握法規政策對公司的影響;
4.營運部門資訊揭露旨在加強企業營運資訊的透明度,但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該等揭露可能造成企業經營或多或少的威脅與不利,資訊系統需要亦步亦趨修改以資配合。

專業判斷 仰賴資訊配合
進一步來看,國際會計準則導入產生以下主要議題需要專業判斷,以及資訊系統修改與配合,包括:ROC GAAP與IFRSs重大差異與營運影響(管理與財務會計部門)、功能性貨幣(財務會計與資訊部門)、收入認列(業務與管理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與總務部門)、無形資產(研發部門)、金融工具暴險資訊揭露(財務會計與資訊部門)、營運部門資訊揭露(經營企畫部門)、如何整合企業集團會計政策及合併財務報表(財務會計與資訊部門)。主要議題與相關準則。
1.固定資產評價:由於IFRSs選擇得以成本法或採用重評價模式,與我國規定可依法令辦理重估價之衡量金額不同。因此,企業應準備會計差異說明和處理。
2.公允價值評估:由於IFRSs將大幅導入公允價值衡量基礎,使得財務報表所表達之金額,不再侷限於歷史成本。因此,企業應說明各類資產公允價值決定之方式,包括所採用之衡量方法及評價模型所採用之參數。
3.收入認列:由於IFRSs規定揭露銷貨收入之認列時點及成本預估數,當無法合理評估認列時間點和成本時,企業應說明可能無法認列之原因。
4.金融工具暴險資訊揭露:由於IFRSs對金融工具揭露之要求,強調對各類暴險金額之量化資訊,以提升財務報表之透明度。因此,企業為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更清楚瞭解財務狀況及經營績效,需揭露本身所簽訂金融工具合約對其營運之可能影響。
5.功能性貨幣:由於IFRSs認定基礎與以往實務認定方式不同,該項決定與新會計準則所產生的差異及合理性疑慮。
6.財務風險管理和資本管理資訊揭露:由於IFRSs揭露要求很高,企業需針對財務風險管理中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及營運風險資訊揭露於財務報表附註中,資本管理目標包括資本報酬率、負債比率、權益比率,或員工持股比例亦須揭露。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2.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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